電磁波
定義
【 電磁波】(electromagnetic wave)由振動的電荷產(chǎn)生,并在空間傳播的周期性交替變化的電場和磁場。
性質(zhì)
電磁波的性質(zhì),主要為:
(1)電磁波是橫波.可用兩個互相垂直的振動矢量(即電場強度和磁場強度)來表征,且兩個振動矢量都與電磁波的傳播方向垂直;(2)電滋波的傳播速度決定于媒質(zhì)的介電常數(shù)和磁導率,在真空中電磁波的傳播速度與實驗測定的真空中的光速相同。
1889年,德國物理家赫茲首先應用電磁振蕩電路的方法產(chǎn)生電磁波,并證明了電磁波的性質(zhì)與光波的性質(zhì)相同。以后其他人的實驗不僅證明這一點,還證明倫琴射線(即x射線)和Y射線等都是電磁波。所有電磁波在本質(zhì)上完全相同,只是波長(或頻率)不同而已。按照波長(或頻率)的大小順序排列起來,就是電磁波譜。
分類
電磁輻射可以按照頻率分類,從低頻率到高頻率,包括有無線電波、微波、紅外線、可見光、紫外光、X-射線和伽馬射線等等。人眼可接收到的電磁輻射,波長大約在380至780納米之間,稱為可見光。只要是本身溫度大于絕對零度的物體,都可以發(fā)射電磁輻射,而世界上并不存在溫度等于或低于絕對零度的物體。
歷史
電磁波首先由詹姆斯·麥克斯韋于 1865 年預測出來,而后由德國物理學家海因里希·赫茲于1887年至1888年間在實驗中證實存在。麥克斯韋推導出電磁方程的波動形式,清楚地顯露出電場和磁場的波動本質(zhì)。因為電磁波動方程預測的電磁波速度與光速的測量值相等,麥克斯韋推論光波也是電磁波。
